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
2017-05-05 17:19:37
来源: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编辑:魅力广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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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、直属机构:
根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》(桂政办函〔1997〕358号)精神,现将夏季办公时间通知如下:2017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夏季办公时间,时间为:上午8时至12时,下午3时至6时。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。
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7年4月19日
原标题: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